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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阻止了DOT的航空費用規則 – 即使有權力,理由還是造成的

4月,美國交通運輸部發布了一項新規定,要求航空公司和售票代理在顯示行程和票價的首先提前預先披露所有行李,變更和取消費用的附加費用。它還要求航空公司在未承諾的托運行李和Wi-Fi之類的服務等服務時自動並立即退還乘客。

航空公司提起訴訟以製止該規則,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發布了一項禁令,表明承運人很可能會勝任案情,如果規則在此期間生效,則承運人可能遭受不可彌補的危害。 DOT本身估計了符合數億美元的新規則的成本。

法院審理了此案,主要支持DOT,但仍將規則寄回重新考慮,因為該機構未能遵守《行政程序法》,正在頒布最終規則。

DOT具有該規則的法律權威,但使用了不當分析

法院確定,DOT有能力根據49USC§41712制定消費者保護法規 – 它可以發布規定性規則,而不僅僅是裁定特定的不良行為。

它拒絕了航空公司的“重大問題”分析,這表明費用披露問題對於DOT而言,在沒有國會的特定批准的情況下,在其廣泛的任務下決定自己的命令,這太重要了,這表明該機構有很長的歷史來發行類似的消費者。保護措施,該規則不會大大改變航空業的監督。

第五巡迴法院的裁決也拒絕了航空公司的非貴族挑戰,得出的結論是,國會為DOT提供了一個足夠清晰的欺騙性航空公司慣例的框架。

但是,儘管DOT具有遵守此規則的一般權力,但該規則必須通過成本效益分析,並使用該規則的通知和評論期結束後完成的研究證明了該規則。法院認為這是不當的,因為這意味著航空公司(以及其他有關方面)沒有機會就該規則的理由發表評論。這違反了《行政程序法》。法院還將該規則還給該機構解決這一程序缺點。

很少的好處,您不能選擇退出混亂

在大多數情況下,航空公司已經很好地披露了費用。這不會為消費者帶來太多新信息,它將為票價搜索增加新的複雜性。對於大多數乘客來說,充其量是屏幕上的其他混亂可能會淡入背景,例如沒人閱讀的條款和條件。

消費者是 甚至不允許選擇退出 在這些費用顯示中(!) – 除非航空公司首先從客戶那裡獲得認證,即預訂中沒有人會帶有隨身攜帶的袋子或第一個或第二輛托運的袋子。您甚至不能將其作為客戶資料中的偏好保存,因為它特定於每次給定的旅行。

法院阻止了DOT的航空費用規則 – 即使有權力,理由還是造成的

費用已經張開了(通常)

我曾經以為費用張開了,大多數時候。首先支票袋費已經到位已有16年了,每個人都知道期望它們。他們在航空網站上,很容易訪問。大多數時候,沒有任何驚喜!但是今年我很震驚,當時JetBlue悄悄提高了袋子費 兩次 去年沒有告訴任何人,甚至沒有人注意到幾個星期, 雖然這一規則正在等待。也許該規則應僅適用於JetBlue。

在其他一些邊緣案件中,航空公司的工作不好,披露了費用。例如,我記錄了美國航空公司出售可退款業務靈活票價的方式,這些票價需要$ 500的退款費,直到他們要求退款之前,幾乎沒人知道。

打電話給航空公司時會導致更長的持有時間

隨著預訂代理讀取所需的費用信息,涉及搜索航班的預訂呼籲將需要更長的時間。隨著每次呼叫的時間更長,電話保留時間會變得更糟 – 順便說一句,DOT並不認為航空公司會添加呼叫中心代理來解決此問題(否則會推動法規的費用)。

我們只看到政府所選擇的費用,即使費用也發生了變化

政府已選擇並選擇了最重要的費用,即使航空公司收取的費用變化,也可以解決這些費用。 DOT已決定,消費者應該知道行李費和更改費用,但不是所有費用。它忽略了一些更令人困惑的費用,例如,它不需要披露超大或超重費用的費用,在該費用中隨航空公司而有所不同。

即使收取變更費用,規則也往往仍然固定 – 例如,基本經濟票價在很大程度上是DOT上一次對此的非問題。曼聯和三角洲都在談論他們的更大捆綁 高級產品 但是可能與這些費用相關的費用不是披露的一部分。

規則的好處不超過成本

在規則下頒布規則以確保安全有效的航空運輸系統的規則時,該機構是否正在解決實際問題,這也重要,並且該規則的收益是否超過其成本。

DOT聲稱該規則將“保存 [consumers] 他們目前每年超過50億美元的航空費費用。” 這根本不是真的。

  • DOT說,消費者在購買門票時會搜索費用,但是在搜索中包含這些費用可以節省他們的時間。
  • 根據DOT的說法,這幾乎是儲蓄的全部來源(“預計每年的儲蓄福利將從3.65億美元到4.84億美元不等”)。
  • 迫使航空公司明顯延遲袋時,將節省一些節省的費用。也許有人要為座位付費,沒有意識到如果他們不這樣做,他們就不會被迫站起來(儘管預先席位的任務減少了您被撞到飛行的機會)。
  • 同時,DOT估計該規則將使航空公司“每年2.39億美元至3.31億美元”。

他們需要製造比合規成本更大的消費者收益,以證明規則的合理性,如果他們的一般權威甚至允許他們這樣做,但他們甚至沒有退出消費者的成本使購買門票的過程變得複雜。

最終,他們從通知和評論期結束後就引用了一項研究,這得出結論是規則的好處超過成本的可能性,沒有人有機會批評工作。這是法院的問題。

我們應該鼓勵競爭,而不是執行一致性

為了訂購未提供服務的退款,DOT很有意義。確定每個消費者在購買票之前必須看到的信息,而當很少有一個驚喜或很難找到的信息開始時,在商品化航空旅行市場方面太遠了。他們可能能夠做到 法律上 (如果他們遵守法律頒布規則)。

  • DOT規則將使西南部受益,其中包括每筆票價的支票袋。這會使他們看起來比競爭對手便宜。
  • 但是它朝著錯誤的方向移動。僅顯示時間表和價格意味著航空公司按計劃和價格競爭,而不是經驗。根據法律,鎖定航空公司的價格以袋子和座位費用表示,這意味著他們以這些東西的價格而不是質量競爭。
  • It would be better to focus on information on seat width and pitch available, quality of wifi (bandwidth and latency for instance), meal service etc. Or at least to let online travel sites compete to give consumers the best, most relevant, and useful資訊 給他們 做出選擇。

DOT當然應該為收費但未提供的服務執行退款。但是,他們不應將航空公司和機票搜索站點鎖定以標準化的方式顯示特定的費用,到處都是。我們應該鼓勵競爭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而不是使航空公司站點和Expedia永遠保持同樣的競爭。重要的不僅是座位和袋子費,甚至並不總是那麼重要!

規則會發生什麼?

隨著該規則返回以進行進一步審查,如果代理商決定完成該過程,DOT仍然可以追求大部分要完成的工作。這將取決於特朗普政府。

為了做到這一點,DOT必須在有爭議的研究上收集新的意見,以解決APA違規行為。在這一點上,是否繼續前進是一個政治問題。法院給DOT提供瞭如何撰寫紙的路線圖,無論他們是否這樣做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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