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指南

在歐洲飛行?以下是您需要了解的有關您的權利的信息

攝影:亞當貝徹/美聯社

2023 年,約 71% 的歐洲航班準時抵達,這意味著 1,020 萬個航班中的近 300 萬個航班出現了延誤。幸運的是,根據歐洲法律,面臨延誤或取消的乘客可能有權獲得支援。自 2005 年 2 月 15 日起,歐洲議會法規制定了拒絕登機、航班取消和長時間延誤的賠償和援助的標準化準則。本文將引導您了解身為乘客的權利,以幫助您了解這些規則何時以及如何適用於您的航班狀況。

本規定適用 僅當航空公司在歐盟成員國註冊且符合以下條件時,才適用於從成員國境內機場起飛的每位乘客,或從第三方國家機場飛往成員國機場的乘客當乘客自行辦理登機手續時。

這些規定不適用 不直接或間接向公眾提供的免費或折扣票價旅行的乘客,或乘客乘坐非固定翼飛機飛行的乘客。

航班延誤

如果航班符合以下條件,我們可以考慮延誤:

  • 飛行距離超過 1500 公里的航班延誤 2 小時或以上。
  • 任何航程超過 1500 公里的社區內航班或任何航程在 1500 公里至 3000 公里之間的其他航班再延誤 3 小時
  • 在任何其他情況下都會延誤 4 小時或以上。

在這些情況下,航班延誤的乘客應獲得協助,並能夠取消航班並獲得機票退款或提供合理的改道選項。如果援助可能導致更多延誤,則可以限製或拒絕援助。航空公司營運商應告知乘客他們的任何權利。

航班取消

當航班取消時,應為乘客提供合理的重新安排路線的選擇。如果沒有發生這種情況,航空公司應對乘客進行賠償。如果航班因特殊原因取消且即使採取了所有合理措施也無法避免,則這些情況不適用。

這些情況可能會出現,特別是在政治不穩定、氣象條件不適合飛行、安全風險、意外的飛行安全故障以及影響航空公司營運的罷工等情況下。

它沒有權利 有權向屬於以下情況的乘客提供賠償:

  • 出發前2週通知取消
  • 在預定出發時間前 2 週至 7 天之間獲知航班取消的情況,並提供重新安排路線的機會,允許他們在預定出發時間前 2 小時內出發,並在預定出發時間後 4 小時內到達最終目的地抵達時
  • 在預定出發時間前 7 天以內獲悉航班取消,並提供路線選擇,允許他們在預定出發時間前 1 小時內出發,並在預定抵達時間後 2 小時內到達最終目的地

拒絕登機

如果因超額預訂或其他原因被拒絕登機,並且沒有足夠的志願者數量來允許剩餘的乘客登機,航空公司運營商應向任何願意放棄預訂以換取乘客與運營航空公司商定的條件下的福利的志工提出上訴。當旅客違反意願被拒絕登機時,應立即給予賠償並提供相應協助。

升級或降級

如果航空公司為乘客安排了比原始機票更高的艙位,則航空公司不能要求任何補充付款。如果發生相反的情況,並且航空公司為乘客安排了比原始機票更低的艙位,則運營商應在 7 天內償還:

  • 所有航程 1500 公里或以下的航班票價的 30%
  • 對於所有航程超過 1500 公里的共同體內航班,票價的 50%(成員國歐洲領土與法國海外省之間的航班​​除外)以及所有其他航程在 1500 至 3500 公里之間的航班
  • 所有其他航班票價的 75%,包括成員國歐洲領土與法國海外省之間的航班

賠償

  • 1500 公里內的所有航班 250 歐元
  • 距離 1500 公里的所有社區間航班以及 1500 公里至 3500 公里之間的所有其他航班 400 歐元
  • 所有其他航班 600 歐元。

如果更改航線至您的最終目的地的時間不超過您原定航班的預計抵達時間,運營商可能會減少 50% 的賠償。

協助

必須免費提供乘客以下服務:

  • 與等待時間合理比例的餐點和飲料
  • 飯店住宿(如有必要入住一晚或多晚)
  • 機場和住宿地點之間的交通
  • 為乘客提供兩次免費電話、電傳、傳真或電子郵件

經營者必須注意行動不便者的需求。

退款或更改路線

乘客必須能夠選擇是在 7 天內獲得退款,還是在同等運輸條件下第一時間改運至最終目的地。他們還可以選擇在稍後方便的時候在同等運輸條件下改道至最終目的地,具體取決於座位供應情況。

筆記: 本文僅供參考,並基於歐洲議會的指導方針和規定,其中概述了在拒絕登機、航班取消或長時間延誤的情況下乘客獲得賠償和援助的權利。儘管我們已盡一切努力確保準確性,但請參閱官方文件或尋求專業建議以獲取有關您情況的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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